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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須知:

1. 出發前72小時應與航空公司再確認機位。

2. 於飛機起飛前2小時至機場辦理登機手續。

3. 將機票、護照交予航空公司櫃檯辦理登機手續(Check-in)並且劃位、行李過鎊。各家航空公司托運行理之規定不同,需注意行李切勿過重,否則將被要求付超重費。登機行李亦不可太大,大致而言,長寬高加起來不可超過115公分,重量不可超過7公斤。

4. 待櫃檯人員交還護照、機票、及登機證後,即完成登機手續。托運行李之收據通常會貼在機票背面,請妥善保管。有回程之旅客,需於此時留意回程機票是否還在。

5. 確認登機時間與登機門,以免錯過班機或搭錯飛機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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